安 吉利 斯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时,因疏于观察,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案涉机动车登记车主为张某,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周某诉至法院,请求驾驶人李某、车主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安 吉利 斯“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安 吉利 斯
去年,乌兹别克斯坦1吉瓦光伏项目首期400兆瓦并网发电,这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中资企业在中亚地区投资的最大光伏项目。项目投运后,每年发电量可达24亿千瓦时,预计每年减排二氧化碳240万吨。当地居民古尔诺拉感慨:“这片荒漠气候恶劣、条件艰苦,中国企业在短时间内建起了绿色能源基地,是一个伟大的奇迹。”《安 吉利 斯》